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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东山镇、水务局等10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5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5月13日,县委组建5个巡察组分别对东山镇党委、县水务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县供销社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残联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党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常规巡察。2022年7月,各巡察组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单位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县委巡察机构自2022年11月25日起,向社会集中公开10个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按照各单位通报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中共乐至县东山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疫情防控经费物资管用督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工作;三是明确防疫经费支出范畴,按上级要求购买备足防疫物资并合理使用,建立使用台账,督促各村(社区)清理更换过期防疫物品。

二、关于“集体经济开源增收方式缺乏创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员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撂荒地整治,推广粮桑复合套种模式,截止今年9月已完成撂荒地复耕3768.67亩,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明显;二是进一步盘活用好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开拓增收渠道,将闲置村两委办公室流转出租,以实现资产流转收益;三是发挥光伏发电后续投入少、收益稳定、回报期长的项目优势,强化后期运维管护,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创收;四是正视疫情期间服务业严重萎缩的现状,强化集体经济投资风险研判评估,指导帮助业主开源增收,坚持以保住项目核心资产不流失,保障集体经济收益不断流为主要目标。

三、关于“垃圾污水整治效果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明确镇村环境卫生评分细则并严格考核逗硬,督促三方公司履行服务外包协议,有针对性地在部分村社,增加投放垃圾桶,加大垃圾清运频率,确保镇村公共区域干净整洁;二是及时将污水接入管网,污水直排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及时联系千村示范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方,已通过加高以及更换设备等手段,实现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无外溢、群众无投诉。

四、关于“群众反映的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信访“老案”“难案”化解稳控工作,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化解稳控措施,层层压紧压实人员属地管理和班子成员、镇村干部信访包案责任,扎实做好特殊节点人员稳控工作,涉访群众情绪稳定,未出现进京到省集访闹访情况;二是今年8月以来由县政府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镇政府已配合全面启动问题摸排、资料收集等工作,县政府召开数次会议进行处置,拟计划年内予以解决;三是针对业主拖欠群众土地租金问题,镇党委政府已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请示化债解决,现已兑现2021年及2022年部分租金,剩余部分正在积极协商化解中。

五、关于“推动村社干部融合指导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合心共振”行动,强化对村社干部的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干部纪律作风督察纠治,优化完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开展红色教育、交流考察、运动会、志愿服务等活动,着力推动村社干部思想、行动实现“同频共振”;二是紧紧依托东山林业、蚕桑两大产业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多规合一”,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品”原则,科学编制各村(社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振兴提档升级;三是紧扣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编订新一轮村规民约并颁布实施。

六、关于“为民情怀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成果,深入开展“庸懒软慢浮私散”突出问题纠治,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群众服好务”活动,始终坚持用实干诠释为民情怀,用口碑体现价值作用;二是扎实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群众道路建设需求,健全分类管理台账,条件成熟的及时纳入规划实施,暂时没有条件的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三是积极对接县交通局等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争取打通通社道路;四是进一步加强群众卫生、文娱资源供给保障建设,将群众需求纳入县域中心镇公共服务资源保障整体规划,着力破解资源分布不均衡困境;五是强化道路安全警示教育,全域排查设置道路安全警示标识320余个,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教育60余次。

七、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委会,听取主管部门及各领域分管领导工作汇报,研判意识形态风险挑战,商讨处置突出问题措施;二是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管理,及时调整中心组成员,优化理论学习课程设置,带头学好研透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基础知识普及,用通俗易懂的表述,讲清楚“是什么”“为什么”,同时抓好日常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始终带着问题边干边学,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四是始终坚持风险防控、系统治理,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研判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会同村(社区)、中小学校、派出所和组织、宣传等党政部门以及其它基层自治组织,深入摸排本地意识形态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妥善处置措施;五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牵头推进落实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会议必须剖析报告的内容。

八、关于“党的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各村(社区)广播基本情况,专题研究落实经费,用于广播维修维护,并已于6月底前全面恢复各村(社区)广播畅通;二是明确后续管护职责任务,向乙方明确质保期内维修维护工作内容,明确维修维护人员由乙方派员牵头,广电公司、镇网格员和各村(社区)协助配合;三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研究出台了长期维修维护方案,确保农村广播维修维护不断档。

九、关于“传达学习重要文件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在镇党委会、中心组、党员大会、职工大会上组织补学两个《条例》并坚决贯彻落实;二是重新修改完善内容雷同的总结报告,同时建立上报文件资料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双签联审工作机制,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学习内容征集制度,会前向各班子成员征集学习内容,及时将当前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纳入学研范围,确保集中学习紧跟时事、组织有序、内容全面。

十、关于“财务审签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统筹协调,加强日常监管,镇财政所、镇纪委、相关部门等坚持“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全面覆盖”的原则,定期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每个村(社区)在届内和届终各接受一次经济审计;建章立制,明确监管主责,制定分工科学、相互监督、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使村级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无漏可钻;严把关口,履行代管职责,在代管村级财务时,除帮助村集体做好财务收支账目外,更要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查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加大审核把关力度。

十一、关于“回应群众意见建议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统计表》与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台账,梳理出未认真落实整改问题清单;二是坚持把未整改问题纳入本次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台账,分解明确责任、时限和要求到人,推动群众意见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是所涉意见建议处置情况均已通过会议通报等形式反馈。

十二、关于“抓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赓即就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初核,后由镇纪委依规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的组织处理;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举一反三、以案促教,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动态掌握干部现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持续深化日常监督教育;三是结合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七查七纠”和“闲人整治”专项行动,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党员提、自己找、领导点等方式查摆问题,坚持学中查、查即改,有效帮助干部划清纪律规矩“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十三、关于“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责令有关人员向县政府书面检讨,给予违纪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坚决捍卫法纪严肃性、权威性;二是细化完善值班值守、上下班相关考勤制度,并严格遵照绩效考评办法奖惩逗硬;三是开展常态化纪律作风随机督察,对发现的“庸懒慢软浮私散”典型问题追根朔源、长效治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始终用问责问效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十四、关于“未能结合本镇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梳理近三年本镇以及其它市内外典型案例,编制形成“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用教材;二是将“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纳入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等学习计划,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加强常态化纪律作风教育频率;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组织到陈毅故里等开展红色教育,邀请市县纪检监察战线的专家来镇授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法考法等网络平台,结合幸福积分兑换和绩效目标考评,努力营造学法、信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干部法纪意识,推动镇村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十五、关于“制发党建工作要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党建专题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汇报,研究基层党建相关工作,带头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规范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副书记亲自起草、党委书记亲自审核、镇党委会集体审定工作流程;三是完善并落实镇域基层党建工作“年初计划、季度督导、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汇报,严格开展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漏补缺,在镇村干部大会和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集中《措施》《办法》并坚决贯彻落实。

十六、关于“部分班子成员督导联系党支部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教育培训,每月制发工作任务清单,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地落实;二是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月督导工作机制,明确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党支部指导开展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三是推荐组织委员到组织部挂职锻炼,参加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加快提升党建主业主责能力水平;四是每年筹办党建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不少于1期,常态开展“书记论剑”党建现场会,重点培养一批业务娴熟的青年骨干,着力解决镇村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五是健全完善常态化综合督查工作机制,高效整合镇纪委、党建办、执法办等多方力量,坚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轮综合监督检查,突出早发现、早整治;六是强化党内日常监督提醒,健全完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示范工作负面提示单制度,发现有履责不力、示范不佳的及时提醒纠偏。

十七、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就反馈有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补充完善有关党员讨论及审议会议记录,同时强化记录员专业培训指导,健全完善会议记录联审确认制度;三是将党费收缴范围、基数比例等有关规定内容纳入党建业务培训班课程内容,重点讲清楚“谁要交、交多少、怎么交”的问题;四是严格按照支部委员缺额增补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依法选举增补缺额支部委员。

十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实施意见不实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实施意见》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镇纪委书记亲自起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及时修改完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层层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到岗、到人,始终做到务实管用;三是主动对标补短,坚持交流学习县内外廉政风险防范典型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找准、找实、找透风险隐患点,不断锤炼提升“望闻问切”真本事;四是坚持源头治理,再次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习,举办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专题业务培训,整合纪检、财政等各方力量,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强化风险排查监控与问题跟踪督导,着力铲除继续引发此类违规操作的土壤空间;五是各村(社区)全部规范开展“公对公”业务。

十九、关于“部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项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制发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细化落实责任到人;二是着力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每月制发工作事项清单,督促指导各班子成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形式,切实保障“四项职责”落地落实;三是着力解决“干啥样”的问题,坚持班子成员每季度向镇党委会专题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分析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研究处置整改措施,健全年终述职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形成工作闭环管理;四是着力解决“无佐证”的问题,建立“一岗双责”履责档案,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收集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全过程痕迹资料。

二十、关于“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常态化综合督查工作机制,高效整合党建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等专业力量,坚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轮综合监督检查,突出早发现、早整治;二是采取培训班、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专题业务培训,督促村(社区)两委严格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议季公开”和“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三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建立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指导村(社区)完善议事流程、形成集体决策,落实专人定期巡查,严防集体资产脱管流失等问题发生。

二十一、关于“研究讨论党员发展事宜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正完善相关记录,同时规范完善党委会决策规则,严格落实“一事一议”“逐个发言”“末位表态”等制度要求,同时强化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细节意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在现有党员发展政策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镇内党员发展程序流程规范要求,并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

二十二、关于“个别大额资金支付未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会记录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并及时补充完善相关问题的党委会会议记录;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细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畴标准,凡是制度规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严格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先决议再执行;三是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四是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备案纪律审查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资金拨付前的议决程序预审制度。

二十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理顺下派干部隶属党组织关系;二是集中开展选人用人有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认真研读干部选拨任用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健全完善镇内中层干部选拨任用规范流程;三是健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现实表现、违法记录“四必查”资格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

二十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系统分析问题久拖不决的深层原因,主动作为协调各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已收集上报群众重建房屋至今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有关信息,相关事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内解决;对已发现的有关报账问题逐一研判整改,举一反三规范镇村财务报销规范性、合理性、真实性的事前审查流程,拟聘请专业三方公司,集中开展一次财务票据规范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强化党建业务联系指导,落实“一村一指导员”和基层党建工作月清单、季督导、年考评等制度,切实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驻村指导员党建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267132;邮政地址:乐至县东山镇国道路90号;电子邮箱1837485740@qq.com。

中共乐至县水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围绕‘三区三城’建设科学谋划水利事业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编制完成“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已通过县财经委员会核定,正筹备政府常务会,待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印发。二是围绕加快建设“三区三城”,提出“一干三全”等规划思路,现正着手编制中小河流整河方案、棉花沟水库除险加固、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水平。三是为大力实施节水行动,现已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4亿m3以内;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审批,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现已完成5个载体创建工作。

二、关于“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县财政申请了部分工程进度款,并及时拨付施工单位。现2020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已全面完工。二是针对2015年饮水安全项目,我局已召开项目整改专题会,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该项工作。并计划组织各参建方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因疫情防控影响暂未召开。

三、关于“指导水利产业发展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组织到简阳市三岔湖水库、雁江区开展水库经营管理先进经验考察学习,目前已形成乐至县中型及小一型水库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初稿。

四、关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大走访”活动,多带着有针对性问题进行调研,深入基层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多与库区群众、三峡水库移民面对面真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所思所想。二是通过清源水务融资3.55亿元,实施乡镇集中供水站及配套管网工程,计划更换管网370km,项目已开工建设,老旧管网更新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持续开展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压实各级责任;制作制度牌6000块,指导手册2000册,汇编运行台账800本下发各乡镇。四是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培训,今年累计培训村镇供水管理人150余人次,发放入户宣传单6000余份。

五、关于“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明确领导班子分工,由张鹏飞分管水利工程管理总站,专项负责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并落实专人管理。

六、关于“缺乏主动担当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饮水安全项目,我局已召开项目整改专题会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该项工作并专题报告县级领导,计划组织各参建方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因疫情防控形势暂未开展;积极争取灌区项目及上级资金,目前桂花湾中型灌区正在实施;东禅寺中型灌区正准备勘察设计,完成勘察设计后上报水利厅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

七、关于“统筹协调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牢固树立防汛“一盘棋”思想,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2021〕15号)文件要求,与县应急管理局共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急负责“抢”“救”,水务负责“防”“治”工作。二是水务局主动组织三级以下会商研判调度,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防汛抗旱技术保障工作,分别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值守,统筹防汛抗旱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积极与应急管理局就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关于“风险防范和忧患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深入三峡移民安置区进行走访,了解当前三峡移民的生产生活现状,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沟通,切实解决三峡移民生产生活等问题。二是保持信息畅通。建立了县内三峡移民工作微信群,保持各方之间的信息畅通和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三是加大关怀力度。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政策范围内共同想办法、添措施,给予关怀和帮助。

九、关于“精简文件搞变通”问题

整改情况:10月14日,通过召开职工会专题培训公文格式、写作要求、审批程序等,举一反三,不断规范公文规范管理,杜绝便笺代替正式文件发文现象。

十、关于“学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及时安排布置集中学习时间和内容,同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局党组班子成员提高学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学习研讨。三是7月2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时要求各党组成员再深入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领导讲话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

十一、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相关制度,按规定执行事前审批。二是继续执行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标准订餐、安排陪餐人员。三是细化专项经费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6日召开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部署会,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规范、准确登记里程。二是每周对驾驶员出车情况和里程登记进行检查,目前登记规范,实际里程和登记里程一致。

十三、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抗在肩上、抓在手上,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水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党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7月20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党组书记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水务局内部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水务系统重大决策、干部人事管理、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工程进度款项拨付等全部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实行集体决策,严格资金拨付管理。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局党组书记带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学习,讲廉政专题党课,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学习资阳市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加强对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十四、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在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又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去,及时提醒和谈话。10月,开展了下半年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活动,班子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水库管理站(所)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二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听取了班子成员2022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强调和安排部署。三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认真组织水务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将局机关和水库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和下属单位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廉政风险管理,实现全覆盖。重新组织梳理排查部门(单位)、各岗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了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目前,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27个,干部职工131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7人,重点人员42人。

十五、关于“局机关纪检组织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纪委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与财务审计、建设、质监、项目管理股室等密切配合,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单位大额开支、水利工程进度款拨付均提交党组集体研究。项目分管领导认真把关审核,财务审计股搞好财务内审和资金拨付审核,质监股不定期到工程现场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加强在建跟踪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三是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在建水利工程项目项目业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承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全覆盖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工程项目管理者、参与者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每一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配备了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项目法人和项目负责股室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定,严格落实“项目四制”,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坚决杜绝出现违规行为。

十六、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日程,切实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7月,局党组专门听取了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抓党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形成抓党建的整体合力。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职责。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岗位职责。每月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把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纳入了党建重点工作。三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每季度到基层党支部开展业务检查、督促,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落实“5+N”模式每月开展组织活动。四是建立党建任务清单。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每月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实际制定党建任务清单,并督促各支部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工作,机关党办对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归类,定期查漏补缺,积极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关于“班子成员疏于抓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办《关于调整完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局党组班子领导调整和工作需求,对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进行了调整完善,制发了《关于调整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乐水党组[2022]30号),党组班子成员从水务系统基层党组织、脱贫帮扶村、包联社区等基层单位每人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工作联系点。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强化工作指导,到联系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指导联系点全面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指导联系点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执行基本制度、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正,提出加强改进措施,切实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指导和推动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走访慰问联系党支部党员、老党员、困难党员等。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按要求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

十八、关于“机关党委组织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水平。机关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了中共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条例》、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资阳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第一时间把中央、省市县最新精神传达学习到位,不断提高机关党建政治理论水平,积极推动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二是积极督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机关退休支部、机关支部换届程序。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大大会议程、支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支委会委员的差额比例、选举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结果,保证了基层党组织如期顺利换届。三是在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机关党委基本职责,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指导各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机关党委每月制定党建任务清单,督促各支部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各支部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特别是注重对新当选的支部委员和支部从事具体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

十九、关于“落实‘三会一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并在支部手册上做好记录,各支部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各项党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各党支部研究制定讲党课计划和任务。根据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定党课安排表,结合“三会一课”和支部每月学习任务清单,重点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政治理论知识等方面内容开展讲党课,党员全体参与、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

二十、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主线,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对照查摆问题、精心组织召开会议、客观公正开展民主评议和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二十一、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二是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机关党委预审。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十二、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乐组通〔2022〕4号)文件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提高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意识,向党员宣讲党费计算方法、标准和个人应交数额,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做到清楚掌握。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制定党费标准台账,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每月党员缴纳党费时在党费收缴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同时在《党支部工作纪实本》上做好党费收缴记录。三是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收缴自查。各党支部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收缴党费情况开展自查,对未按规定比例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补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4052473;邮政地址:乐至县乐安路53号;电子邮箱:455105244@qq.com

中共乐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利用党委会、支部会、系统工作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社的指示、批示精神1次,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法规、文件、会议精神1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领悟党委政府赋予供销社的历史使命;计划2023年初到凉山州供销社借鉴学习“大凉山”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经验。二是加快推进基层社经营体制改革,通过调整优化人员、完善章程制度、拓展经营业务等措施,大佛镇、石佛镇、回澜镇惠农供销社已完成示范社建设,为农服务实力进一步强化;指导石湍镇清水村供销社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组织人员为村集体开展果树管护、机耕机收,初步实现供销社、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三社”融合发展;清理、注销全系统“无资产、无人员、无业务”的大佛供销社、孔雀惠农供销社和棉纺厂,因企业还存在挂靠经营户和税务相关手续需要办理,预计年底前完成。三是搭建新平台,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社人员管理,成立县供投企业管理公司,对基层社的人员、资产、财务等实行统一管理;明确公司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出台了《乐至县供投公司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提振了士气,基本解决职工“守摊子、收租子、混日子”的现状。

二、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社有资产管理,对中心供销社开展清理,建立资产、债务台账并归口管理;成立供投公司,对基层社和直属企业人资产进行统一专人管理;采取修缮一批、处置一批、盘活一批等方式,2022年投入资金10余万元,修缮14处,处置3处(正在办理中);成功处置县棉纺厂,有序化解基层社历史债务、职工欠款等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已经基本解决职工工资、社保欠款遗留问题。二是有效提升“乐滋乐味”农产品公用品牌影响力,指导益乐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通过招挖配送企业精干业务人员等措施,力争打开资阳市、成都市配送市场;指导公司加大协调省监狱局力度,争取续签采购合同;加大“乐滋乐味”品牌宣传,在“老邻居”超市设置“乐滋乐味”品牌专柜,预计年底可正式开展专柜销售。三是2022年新建“乐滋乐味”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新增“乐滋乐味”品牌使用企业1家(鹿子湾李子专业合作社)。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二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报销行为。对机关、社属企业开展年度内审,严格费用审批程序、报销标准,杜绝违规、超标等现象再次发生。

四、关于“对参(控)股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参(控)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参(控)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纳入了党委“三重一大”范围,调整完善县社内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参(控)股企业监管、党委会定期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和内部审计等长效机制。二是县社到企业开展整改指导督导2次,会同企业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五、关于“内审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内审领导小组。由监事会主任任组长,每年定期全覆盖对机关、社属企业开展内审。二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搞好事前控制,实行企业法人、县社分管领导、县社主要领导三审制度;三是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实行签到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将职工出勤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20%的考核工资挂钩。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利用党委会、职工会加强职工爱岗敬业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强化责任分工,调整了领导干部分工、股室责任分工,要求干部职工做到尽职尽责;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工作要求、时限,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二是规范办文流程,制发了《乐至县供销社办文审签制度》,落实撰写、审签责任,杜绝网上抄袭等现象发生,提高办文质量。三是规范整理档案,及时收集发文、项目建设、人事等重要文书档案,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上年度文书档案规范整理,确保重要档案完整、不遗失。

七、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重视研究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召开了党建会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二是强化党建基层组织建设。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了机关支部、退休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充实了机关、退休支部党建队伍。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完善党员资料。严格落实新发展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工作。

八、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将基层社、社属企业重大事项纳入了“三重一大”内容,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二是规范开展党委会会议。提前征求党委会讨论议题,规范党委会讨论程序,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

九、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把用人关。加强对职务调整、职务晋升人员资格审查,用好干部职务调整、晋升激励机制。二是调整聘用人员岗位。由谭宇剑同志替换张芮蝶从事党建、党风廉政、人事等工作。由何春同志替换陈佳阳同志从事机关出纳工作。三是调整中心社主任职务。2022年6月起,辞退退休人员曾才华,撤销了曾才华宝林中心供销社主任职务;撤销了曾成明大佛中心供销社主任职务;注销大佛中心供销社工作正在开展。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排查廉政风险点,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机关廉政建设风险点进行再排查,目前已经完成党员干部、职工及内设机构风险点排查工作。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党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规矩意识、风险意识。三是加强政策落实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四是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将基层社、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事项纳入县社党委“三重一大”范围科学决策。五是强化企业监管,县社党委会定期研究,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并落实责任,每年定期对企业、基层社开展内部审计。六是清理处置相关企业资金资产,认真分析总结参股三联公司经营亏损原因,积极清理处置公司资产减少社有资产损;正在核实实天池中心社在有结余资金情况下向职工借资原因,根据核实情况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单位集体谈话会,剖析产生问题根源,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加强职工教育,会上对费用审核不严、执行不严的有关职工进行点名批评;二是针对“学习成果不够显著,撰写《建全社有资产监管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调研报告为网络抄袭”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社开展社有资产管理调研,召开专题会议,重新撰写调研报告,并将报告成果转化为实际运用,提升社有资产管理效果。三是进一步优化大佛镇、石佛镇等惠农供销社组织机构、修改章程、引进石佛挂面、宏彬家庭农场等为农服经营主体,做实做强惠农供销社,助力乡村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23322579;邮政地址:乐至县商贸街22号;电子邮箱:412575187@qq.com。

中共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效果不佳,优势农产品推广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川宗羊业、八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万隆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乐至黑山羊养殖经营主体参加了农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广泛宣传、大力推介,提高乐至黑山羊的美誉度、影响力和竞争力,拓宽了销售渠道,激发了乐至黑山羊养殖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二是在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名族大学等专家团队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下,开展了乐至黑山羊遗传资源性能测定、技术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充分调动了养殖户动力,增强了养殖户信心,提高了黑山羊生产质效。三是依托中央、省级项目开展乐至黑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保护区建设,在八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1个2000平方米黑山羊标准化示范场,授权乐至县蜀祥牧业有限公司、乐至县川宗羊业有限公司等5家黑山羊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四是拍摄了乐至黑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宣传视频,积极对接了电视台、网络平台等进行循环播放,扩大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品牌增量。

二、关于“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在劳动镇百花村进行了大豆16个品种比较试验;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3万亩以上,2023年计划推广4万亩,油菜、小麦免耕直播,水稻无人机直播和浅水直播技术,为全县推广高质高效品种和省工节本技术奠定基础。二是结合当前产业需要,积极开展了试验示范及技术研究谋划,已和高寺镇祥峰家庭农场签订开展引种妮娜皇后、阳光玫瑰等葡萄新品种试验示范协议;和东山镇绿果香家庭农场签订引种爱媛48(又称“红公主”)、“丑美人”“黄美人”、爱莎砂糖橘等新优品种试验示范协议。三是积极开展了耕地质量监测与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已完成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并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2022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试验示范已完成,第三方服务机构正开展分析检测。2020年耕地质量调查及评价成果更新已完成,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了成果报告,2021年耕地质量调查及评价成果更新正录入相关数据。四是继续加强了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积极培养利用主体,配合环保局开展秸秆禁烧同时,在田边土角对老百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面,已在全县21个乡镇开展了上120余次专项督查,并同时加强了宣传。

三、关于“对上级惠农政策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了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加强了培训,做到吃准吃透政策精神,并让相关干部对政策熟记掌握。二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将规模种植粮食为主的村集体经济纳入了补贴范围,2022年实现了规模种植30亩以上全覆盖补贴,全县315户,面积27472.23亩,补助资金219.7万元,目前正在组织验收,实现应补尽补。

四、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接,对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开展了统一立项,县财政对衔接资金项目优先开展财政评审,有效减少了项目前期程序耗时。二是已督促镇村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加快项目建设。目前,中天镇乐阳社区社道水泥路建设项目、乐至县良安镇盐井凼水库一期渠配套工程、乐至县劳动镇薛苞大桥建设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

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脱贫村产业技术培训、指导,对中天宝盖寺村进行了集中技术培训,培训人数达112人。二是深入田间地头,对佛星镇吴氏祠村、龙门镇棕树村、三道拐村,宝林镇万斤沟、白云村等村进行了管护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现场指导,2022年累计开展20余次。

六、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较弱、担当意识缺乏,工作中有本位主义倾向,相互补台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习研讨,深刻认识和牢记“国之大者”,提升了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二是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活动,2022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4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分工”和“协作”相统一原则,建立了“AB”岗制度,做到了互帮互助,强化了各班子成员之间横向联系,不断提高了沟通协作效率。

七、关于“未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及时提交议案,由党组会研究、审议,坚持做到先议后做。

八、关于“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法治乐至一月一主题”等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多形式开展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二是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明确了谢春梅同志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分管领导,理顺了工作机制;完善并推进了系列法治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日常法治建设;制定了局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保障落实,依法依规对执法证进行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管。三是加强了乡村法治建设,申报了一个省级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一个省级(国家级联创)法治建设先进示范村,拟培育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县司法局、县融媒体通力合作,录制了一个法治教育宣传片,一个普法讲课视频,并通过法治公众号、视频展播等加强了乡村普法。

九、关于“推动落实基层减负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年度衔接资金项目报账申请书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积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配合衔接资金项目验收、报账等工作,确保报账签字程序畅通,减少了基层工作负担。

十、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桃树苗木成活率验收后,指导并督促大楼湾村对种植在基本农田中的桃树进行移栽,目前已全部移栽完成。

十一、关于“攻坚克难意识不强,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不主动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执业人员网上培训,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组织参加执法业务大比武、案卷交叉评查等,进一步学习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了执法制度与流程,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对接,按程序考试录用了3名执法人员,充实了执法干部队伍。二是完善了执法装备。已采购基本的执法装备和设备,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设备操作,加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提高执法监管效率和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开展执法案情反思与总结会。四是有针对性的强化执法。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带队,针对秋冬种子市场开展了专项执法,随后总结经验,形成了常态化执法机制。坚决杜绝新增打击存量双管齐下治粪污,通过加强养殖粪污处理和利用技术指导服务,提高业主污染防治意识,防范新增。同时加强了养殖环境污染巡查排查,会同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工作让养殖业主不愿污染、不敢污染。

十二、关于“对于新型农技人才培养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结合科普宣传周和文化节发放技术宣传资料1200余份(册),现场接受群众技术咨询320余人次。二是对2021年参加了我县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查看产业情况,进行技术指导,询问培训收获,了解并着力解决产业难题等。组织职工对21个乡镇对农技人员农技宝APP使用进行了全覆盖培训。三是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力度,2022年拟培养3名农业领军人才,14名职业经理人。97名高素质农民,结合农业体系与改革建设项目对拟对我县80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十三、关于“做事瞻前顾后,存在被动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了师资队伍。9月底前完成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系统的更新,将杜龙志、陈实、万维礼等“土专家”纳入师资库,让更多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师资队伍,提升培育培训能力,确保培育培训质效。二是创新了培育模式。10月底前将制定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高素质农民对培训的特点和需求,采取理论授课与实践观摩结合,田间教学与农事活动结合,系统培训与动手操作结合,跟踪服务与实效反馈结合的培育模式,将学员自身特长与实际需求相结合,以提高学员创业水平及技能为目的,培养学员的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学员识别、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丰富授课内容。拟于12底前对2022年高素质培育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课程内容除重点讲解栽培、养殖技术以外,还加入农产品质量管控、农产品销售技巧等课程。同时开展课堂讨论,让学员结合课堂所学与以往积累的经验谈感想,夯实学到的知识;培训结束后将进一步做好学员产前、产中、产后的跟踪服务,引导学员正确组织生产、加工、销售等,使学员转变为主要经营者,将单一的农业工作模式转变为融合发展的生产模式。

十四、关于“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项目所在村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并与施工单位重新协议工程价格,签订施工合同。二是已聘请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巡察发现的已完工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质量鉴定,目前正在检测鉴定中,预计10月底出具鉴定结果。三是已召集各股室负责人学习招投标领域专业知识。

十五、关于“派驻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在乡村振兴项目监督上还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了部门工作监督点位,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监督范围,做到监督无盲区,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制定了工作监督计划,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切实履好贴身监督、日常监督、全程监督职责。三是突出监督重点,把好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关,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十六、关于“抓党建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调整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工作组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二是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了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2022年,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开展了10次督查,并通报了落实情况。四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了谈话、考察、培训、考试、票决、公示、宣誓等程序,严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加强了对全局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了党务工作水平。

十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加强了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由机关纪委对2020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机关第四党支部进行了约谈。

十八、关于“主动加强对基层畜牧站党员管理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并督促相关人员足额补缴了之前应缴未缴纳的党费。二是按照相关程序成立了中共乐至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七支部委员会,将乡镇、街道畜牧站党员全部纳入了机关第七党支部管理,并于2022年8月完成了第七党支部委员、书记的选举工作。三是由机关党委办定期对各支部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分别于2022年7月、2022年9月对各支部党费收缴进行了自查自纠,努力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四是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按要求做好了2022年上半年党员统计工作,按照职工干部的工作调动,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党员台账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全局所有党员有归属。

十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2年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20余人次,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二是规范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程序,完善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度》,严格步骤,规范程序,加大动态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针对风险排查,9月底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再一次开展了风险排查。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结合各股室(单位)、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2022年开展廉政全覆盖谈心谈话、“七查七纠”专项行动、“闲人”专项整治等谈心谈话1600余人次。

二十、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结合我局十九大以来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2022年以来职工违纪违规违法事实,2022年开展“以案促改”2次,警示教育4次。二是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乐至县农业农村局请销假制度》《效能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2022年组织局机关纪委坚持每月对各股室(单位)、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开展了不少于2次的抽查,针对干部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上班时间不在岗等现象开展了3次全覆盖专项督查。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作风治理和效能督查工作的通知》(乐农党组发〔2019〕38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违纪干部职工进行处理;同时由农经局负责人、分管农经局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分别对相关干部进行了约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322132;邮政地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乐至县农业农村局4楼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947683222@qq.com

中共乐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对上级重要精神传达学习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2022年县残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表》,将党中央重要会议,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予以安排,先后组织中心组成员、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积极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二是跟进完善学习计划,及时将习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联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残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补充纳入学习计划,印制学习资料汇编,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督促做好学习笔记,做到常学常新、深学勤学。

二、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乐至县残联集体学习研讨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残联工作实际交流发言,并研究关于性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坚持落实职工会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集中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积极交流发言,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督促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APP、“学法考法平台”网站、“汇贤学堂”“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在“8小时”外积极开展自学,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三、关于“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2022年县残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表》,严格按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制订《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方式和研讨次数。

四、关于“日常监督管理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乐至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对中心日常管理、人员选聘等行政管理职责,分管领导带队,每季度到中心实地调研中心运营状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材料,督促中心限期整改。二是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积极与第三方机构联系,组织专业人员对中心儿童康复业务工作进行评估。四是加大中心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康复医生、技师参加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五是牵头联系县特殊教育学校,邀请特教老师到中心进行康复指导,加强融合教育力度。

五、关于“残疾人慰问工作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期间,根据资金预算认真制订慰问工作方案,将慰问资金、时间、对象、方式等进行具体细化,确保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坚持县残联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组织亲自开展慰问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面对面宣传涉残政策,全面了解残疾人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各种困难,提高残疾人群体对县残联的认可度。

六、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上级残联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涉残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加强与县级部门沟通衔接,确保涉残重点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县乡村三级残联组织换届工作,分类制订换届工作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专干召开业务培训会,确保换届任务全面完成。

七、关于“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坚持党管一切原则,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二是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中共乐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指导和督促县残联理事会建立《乐至县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政权责边界,规范党组会和执行理事会会议议事范围和内容。三是落实专人分别负责党组会和执行理事会会议记录,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记录人员责任心,确保会议内容详细真实、记录规范准确。

八、关于“议事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乐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深化议事程序意识,提升党组议事的合规性。二是严格执行中央以及各级印发的关于干部回避的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依据修订完善的《党组议事规则》。

九、关于“重大经费使用未集体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残联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乐至县残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明确。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的内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防止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

十、关于“执行决策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组会议决事项纳入台账管理,主要领导亲自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执行不偏离不走样。二是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党组议决事项办理结果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进,确保党组决策在执行上不打折扣。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三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订《乐至县残联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相关工作。

十二、关于“宣传引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抓好传统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利用电视媒体、公众号、手机短信、“帅乡乐至”APP、微信或QQ群等载体对残疾人工作以及涉残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主动邀请川台记者到我县对脑瘫大学新生杨宇、盲人小伙罗明亮自强不息的事迹拍摄专题宣传片,加大对残疾人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弘扬正能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十三、关于“意识形态教育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在谋划工作前,切实加强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的意见建议,确保工作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十四、关于“培训计划不实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对残疾人培训需求名单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二是采取县残联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分片区组织残疾人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发挥培训资金的最大效应。三是制订详细可行的培训方案,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明确细化培训对象、内容、程序、时长等关键要素,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十五、关于“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起草培训经费管理使用制度,明确经费使用发放标准和方式。二是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监管,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监督检查,防止培训经费跑冒滴漏,确保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十六、关于“培训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亲自约谈残疾人创业者协会负责人,督促协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专项整改。落实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期间的全程监督和指导,时长、人数、内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整改。

十七、关于“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对项目实施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对合同具体内容逐项进行细化约定,提升居家托养服务质量。二是落实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电话,畅通服务对象信访反映渠道。

十八、关于“服务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开展残疾人需求调研,按照“一人一册,按需定策”原则制订服务方案,切实做到“精准”服务,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九、关于“考核考评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考核考评方案,对照服务合同内容起草了可量化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确保验收考评有章可循。二是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适时开展考核考评工作,严格按照考评方案和合同约定内容、标准开展考评工作,做到考核考评各要素完整齐备。三是抓好考核考评过程管理,做好考核考评工作的文字影像等资料的收集工作,规范整理成册,严禁代签。

二十、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发放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修订完善《乐至县残疾人辅助器具(用品)配发管理办法》、《残疾人辅助器具(用品)申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申请对象、申请流程等内容。二是组织乡镇(街道)残联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干部业务工作水平。三是通过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形式,对乡镇(街道)辅具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二十一、关于“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残疾人机动车购置和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了具体详实的情况。二是通过召开培训会、建立工作群等方式,加强基层残联工作人员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确保发放对象精准。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申请资料,确保补贴严格按要求发放。

二十二、关于“会计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多次主动向县财政局分管股室请教财务工作,切实提高分管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以廉政谈心谈话的契机,分类对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了学习教育,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财经制度,对经费支出和费用报销进行严格规范,对费用报销单进行了更新,确保资金使用更加合规。三是督促外聘会计公司加强对派驻会计业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记账及时、准确、规范。

二十三、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将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财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对聘用会计业务人员管理,与外聘会计公司保持密切沟通联系,督促按照《会计法》及时记账,规范处理账务。

二十四、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落实专人制定了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和纪律要求。二是召开干部大会,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引导,转变观念,增强用卡意识。三是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经费报销工作,提高公职人员用卡积极性。

二十五、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上级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问题查摆范围,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审核,督促班子成员按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确保查摆出的问题和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以及收集反馈的问题全面纳入个人整改范围和内容。三是制订详细的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十六、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认真制订方案,对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议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理清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督促党员认真查找问题,坚决禁止自我批评内容与以往年度出现雷同的现象。三是严格按程序和要求扎实认真召好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实效性。

二十七、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亲自人机关支部书记,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管理,严格按照“5+N”模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讲党课。二是强化党支部建设,明确专人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办公室负责加强档案管理。三是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请假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对党章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好党组织活动的个人笔记和记录,确保组织生活有据可查。

二十八、关于“党员民主评议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规范评议程序,对评议结果严格把关,确保评议过程不走过场,评议结果真实有效。二是加强对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所有报送材料需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材料需经主要领导审签,确保上报材料的高质量。

二十九、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两种方式,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自身责任意识。二是党组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三十、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执行,坚持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二是制订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安排表》,明确谈话范围,做到谈心谈话有序开展,推动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牵头不定期对谈心谈话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廉政谈话制度落地见效。

三十一、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分管领导牵头制订《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内容、细化方法步骤,指导班子成员、业务股室和机关干部切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坚持按照“个人查摆、领导审核、集体决定”的程序和方式,认真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未纳入排查范围的进行重点关注和督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322403;邮政地址:乐至县二环路南一段109号;电子邮箱249917918@qq.com。

中共乐至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深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定期研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二是党组加强学习,完善《中共乐至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计划》,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截止目前已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就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10余次,并就学习心得交流发言4次。三是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实际,突破“听、念”浮于表面的学习形式,开展专题研讨学习,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四是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坚持集中学与自主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学习方法,引导干部职工在平台上开展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干部职工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二、关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8方面问题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增强主动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宣传,遵循为民服务宗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宣传民政惠民政策4次,提高群众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居家养老服务等政策知晓率。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形式。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民政政策,印制救助、殡葬、养老等宣传单万余份发放到各基层,录制宣传音频巡回播放,让群众正确认识民政惠民政策。四是着力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业务工作培训2次,提高基层干部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五是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认真落实政策规定,5月对乡镇(街道)开展了救助业务培训,全面加强临时救助申领全过程监督,确保临时救助政策落实精准、保障精准。六是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起,从制定完善制度规章、抓好培训提升技能、统一规范公开目录、切实加强督导指导等5个方面对村(居)务公开进行规范整治,共查出27项具体问题,县级督导组细化量化指标,定期开展工作提示,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制定全县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工作良性运行。

三、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议内容、议程内容的学习。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对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决策形式、程序以及执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做到全员发言,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规范会议登记、会议纪要,持续推动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完善、执行有序。三是及时对接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修订日常经费开支需经党组会研究金额。四是坚决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党组会前收集各班子成员议题,明确党组会需要研究的事项,做好会前准备。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相关内容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人事、财务等列席党组会。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明确局党组负总责,一把手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总支书记负直接责任,其余班子成员负责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对照检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与分析研判,今年已专题研究2次,分析研判3次,真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结合社会组织年检、专项治理等强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攻坚行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同步推进制度,强化社会组织思想教育引领。开展社会组织党员“五个一”行动,持续加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依托挂靠业务主管单位、住所地社区及相关单位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关于“民生实事推进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工作谋划部署和跟踪督导。提前谋划、预估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早协调解决,保证快启动、强推进;加强跟踪督导,加强民生实事工作推进力度,落实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难题。二是全面落实好困难群众补助救助政策。持续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照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常态化查纠机制,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效。目前,审计反馈的8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了举一反三排查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发现问题22条,均已完成整改。组织培训2场次,全覆盖督查1轮,加强对基层困难救助补助工作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沟通协调联动机制、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等常态长效机制,提升救助对象精准度。三是强化养老机构监管。根据已制订出台《乐至县敬老院管理办法》,强化养老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今年已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监控、安全生产等全覆盖监督检查4轮,开展敬老院财务工作专项整治,整治工作经费和供养金混合使用、伙食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生产经营、环境卫生、信息公开等。四是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的抽查检查,督促服务承接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服务,加强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变更的审核把关;组织专人强化服务计费核算,规范服务经费拨付的管理;并针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前选定机构介入服务过程,对服务开展全过程跟踪督导评估,及时反馈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推进民生实事。

六、关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抓好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防止政府采购工作中腐败现象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实施日间照料中心分类整改。制定日间照料中心分类整改方案,对日间照料中心的跟踪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对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分类整改,正常运营的进一步加强监管,半停运的根据调研情况分析研判,与乡镇(街道)协商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抓好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营监管。三是进一步规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管理日间照料中心,切实发挥作用。指导乡镇(街道)定期盘点日间照料中心资产情况,对各项资产分类造册登记,严格落实资产报废、闲置资产处置程序规定,明确资产来源去向,规范管理使用程序步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七、关于“执行工作制度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教。通过党组会、职工会、专题会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观看保密教育典型案件视频,在干部职工中展开讨论,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建立台账,加强对涉密数码移动存储介质、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等的保密管理,按规定查阅、保管、储存秘密文件和设备,切实落实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根据保密局指导意见及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问题落实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合理调整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值班人员不在岗的情况发生,加强值班值守情况督查,对于值班期间擅自溜岗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四是强化救助台账登记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受助人员信息台账登记,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加强受助人员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八、关于“财务制度监管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或者超标准报销差旅的情况发生。二是着力规范财务报销。进一步完善系统内控制度,规范加班餐、差旅费审核审批,严格落实《乐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从严把控加班时间、加班事项、餐费金额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必要性。目前,已对2018年初至2020年底加班误餐费报销票据进行清查,进一步查漏补缺。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健全物资采买、入库、领用制度机制,落实专人负责采购。建立物资管理使用台账,完善采购物资入库清单、领用台账、库存清单等明细账,完善物资领用手续,做到采购清单、入库清单、发放登记一一对应,切实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九、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目前已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1次,深化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落实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强化督查指导,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指导。通过轮训、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2次,熟练掌握党建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党务知识等;联系领导每季度到各支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进行督导,推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党务公开。重新设计党务公开栏,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过程和内容审核把关,坚持依规依法科学规范党的公开党务信息,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政治制度。按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严肃党组织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摆正态度、增强党性意识,充分认识到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水平。二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指导。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2次,重点培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础知识内容;党总支到各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指导4次,不断提升各党支部政治生活水平。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日常工作。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台账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持续做好整改提升,巩固整改成效,促进整改成果转化和运用。

十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每月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上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监督责任情况汇报1次,党组书记履行好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开展专题研讨1次,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分解机制,科学划分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要求;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各单位各股室情况汇报,加强分析研判,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并报告工作情况;坚持全覆盖谈心谈话,定期开展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和履职约谈工作,对各股室、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加强风险防控。

十二、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兼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制定。严格落实好行业脱钩、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整治。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列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报批、日常监管、定期报告等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行为,目前我局干部职工无兼职情况。

十三、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长期整改放在突出关键环节,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二是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新官理旧账”、整改不脱节,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促进整改措施落实。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整改责任到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对标,对巡察反馈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持续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

十四、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回头看”。组织班子成员对检视问题清单中所列整改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对台账进行更新完善,确保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350508;邮政地址:乐至县民乐路31号;电子邮箱:728156692@qq.com。

中共乐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细化《乐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得低于6次,学习研讨做到班子成员全员发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如遇时事政治及时进行学习。二是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和干部职工间周学习会,深入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做到学前有计划、有资料,定期检查干部职工学习记录。三是局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党纪法规4场次,并坚持会前学习制度。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了《乐至县交通运输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净化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干部职工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制发了《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定期研判制度》《乐至县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管理细则》,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判会,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工作汇报,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并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每月到各乡镇快递物流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二是到弘毅运业、客运企业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并加大督察力度、频率。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学习1次,并在党组会上安排部署依法治县等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能力。四是进一步梳理脱贫户结对帮扶台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活动,收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予以解决,强化跟踪。

四、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了《乐至县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并通过县财经委员会审定,目前,正在加快建设G318蜀都大道东延线(乐简段)510米市政接入段,G318蜀都大道东延线(乐简段)正段部分、S422乐金快速通道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积极谋划建设模式。二是根据高铁站点、盐湖新区等城市建设、群众需要,科学规划并及时开通城区公交线路,满足人民群众出行。三是着力改善良安、大佛等北部乡镇出行问题,积极争取国省道养护工程计划,省道S423线(良安红泉岔路口至水爬岩桥段)大修工程已挂网招标。四是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将特色产业园区路、旅游景区路、连接县域周边公路等纳入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努力构建“内畅外联”综合交通网络。

五、关于“干部队伍培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新选拔了6名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任中层副职,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二是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选拔任免程序。三是制发了《机关公文收发制度》,在发文时逐级审核把关,强化责任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352385;邮政地址:乐至县宏扬路159号;电子邮箱1017853862@qq.com。

中共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精神不深入,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按时召开机关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班子成员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落实“一岗双责”“两研究一报告”履行情况,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利用乐至优越的区位条件,进一步加强与重庆企业的对接,多次赴重庆开展招商引资。针对2020年度引进利用外资完成目标情况、2021年纳入省级督办平台的三率问题,进一步梳理完成情况和“三率”存在的问题,整合相关部门,对系统中的项目资料查缺补漏。二是落实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成立了4个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即责令其整改。

三、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度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农特产品品牌推广,包括“乐至十大特色产品”“乐至三宝”“乐至五绝”等线上线下融合的推广活动,积极参加资阳市数字生活消费节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策划包装优质农特产品,做好“资味乐享”“乐至烧烤”等区域品牌建设;抓好农特产品品牌打造,计划每年策划新包装农特产品1-2款,引导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拓线上销售渠道。二是加快乐至县“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送审程序,待财经委员会审议修改完善,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后,统一发布。三是继续做好农村电商工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强农村电商内生发展动力,同时强化乡土电商人才培育,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商务经济和投资促进等重大事项研究范畴,紧密联系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灵活开展党组议事及有关学习讨论。二是与市商务局沟通协调验收转型示范省级项目和特色商业街项目,积极探索解决遗留问题的方式方法。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教育,通过“以案促改”、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法纪意识,警示督导干部职工绷紧廉政法纪弦。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二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公务(商务)接待费等支出管理,严格报销审批手续。三是针对违规发放纪念品、重复报销差旅费等情况,已督促相关对象退还。

六、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入“七查七纠”、整治“机关闲人”等专项行动,深化整治“庸懒慢软浮私散”突出问题,形成比学赶超、自律自省的良好氛围。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激励机制、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七、关于“项目实施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和细化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严格遵守采购规定,规范签订合同。二是严格遵守相关项目实施流程规范,开展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填补管理漏洞、规避廉政风险。三是组织学习关于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并对已验收项目按规定进行复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项目验收中,严格按照验收小组为单数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做到一事一结。对于费用明细、发票等报销要素不齐全的情况,已收集完善好相关资料。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费用报销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对于已发生的费用,严格落实财务审查制度,确保费用报销规范。

九、关于“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配齐配强机关党支部,增补一名同志作为机关党支部委员,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健全机关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明确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强化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二是针对“投促中心党支部空化”问题,已于2022年6月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撤销投促支部,相关党员关系已转到机关支部。三是积极抓好党员教育、发展,督促每个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生活,增强其党性意识。

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六项基本条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七个方面的资格要求,确保干部选用符合规范。二是加强对政工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流程,坚持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多种途径选拔干部,认真做好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十一、关于“执行党内选举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内选举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遵守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执行方案,切实遵循机关党支部经党组研究和党员大会选举确定班子的程序,重新进行支部委员的选举。

十二、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整改工作规范,将相关巡察整改任务明确分解落实到各个分管领导、股室,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保证各司其职,同时持续督促跟踪整改成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十三、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由党组书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抓好“三会一课”等工作,特别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操作过程不变通。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三是积极抓好机关党支部及相关民营企业党支部党员的管理工作,每月依照规范程序按时收取党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6302323;邮政地址:乐至县帅乡大道148号;电子邮箱281414714@qq.com。

乐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告

一、关于“学习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常态化。通过党组会、人防专题会等方式,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集中学习2次。二是学习培训制度化。已组织人防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重要讲话精神、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人防办全体工作人员到资阳市人防办参加培训学习1次。三是案例学习规范化。召开人防专题会认真学习了人防领域典型警示案例,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防办工作人员参加法院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1次,组织人防办工作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

二、关于“学习上级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效率显著提升。始终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按要求制定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学习组织、完善学习制度,充分用好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等方式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针对重要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确保上级精神学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工作作风持续改善。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制度,认真纠治学习上的不实作风,定期检查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专题学习会方案、学习心得体会、中心组成员参学等情况,推动理论学习务真求实,把党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学习到位,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达100%。三是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思想上保持高度重视,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充分研究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学透上级重要指示精神,把“读原文、悟原理”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住建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让理论学习推动具体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三、关于“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在陈毅广场、天池公园等县城中心地带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和训练演练,让群众熟悉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了群众对人防工作的知晓度。二是结合我县人防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应急预案的制定,目前正在进行应急预案制定前期准备。三是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9·18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活动,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群众学习掌握自我防护措施。

四、关于“落实上级‘应收尽收、以收促建’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开展会前学法。由主要领导带头提议,分管领导具体汇报,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集中学习,坚决贯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减免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开展核查比对,杜绝漏审漏征。1-10月共核查对比已办理施工许可项目41个,已办理规划许可项目127个,坚持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列与工程规划许可同步办理,对于未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股室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坚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以收促建”的原则。对于把关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关于“县住建局党组对人防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我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至2035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作为人防办主管单位县住建局党组的工作重点内容,与住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至2035年)的工作,目前已报预算,已获得资金的批准,目前正在编制采购文件,并落实专人跟进此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力争早日将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目前人防经费的年初预算,已落实由县住建局机关编制年初预算时一并以项目预算方式进行预算。

六、关于“未建立健全人防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等制度,人防易地建设结存资金未能有效发挥使用效益和战备效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按照整改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人防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人防易地建设结存资金管理,针对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推动人防易地建设结存资金发挥积极效益。三是强化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充分发挥人防易地建设结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战备效益。

七、关于“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此次巡察开展自查自纠,已排查此类问题。二是已按照工程类型梳理审核标准,整理出申请资料清单四份。三是已把最新的资料清单分发给相关联的工作环节。四是已建立工作台账和每个工程所收取资料的清单。

八、关于“审批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审批平台。已将人防的审批全部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审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网上审批的流程操作: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和网上申请,审批局的综窗受理,经办人员办理“审核”,领导办理“决定”,纸质资料的提交、审核、签字与网上流程同步。三是已同步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每个工程的审批资料的登记和管理。2022年以来,在审批平台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完成“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6件次,完成“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规划审批阶段”23件次。

九、关于“审批程序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审批平台。已将人防的审批全部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审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网上审批的流程操作: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和网上申请,审批局的综窗受理,经办人员办理“审核”,领导办理“决定”,纸质资料的提交、审核、签字与网上流程同步。三是已同步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每个工程的审批资料的登记和管理。2022年以来,在审批平台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完成“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6件次,完成“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规划审批阶段”23件次。

十、关于“档案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两个项目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办理了人防审批手续,但在规划竣工验收时超建筑面积,对于超建筑面积部分,我办当时只核实了补缴面积和补缴金额,未再要求建设单位重新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目前已将超建筑面积部分的规划验收文件存入审批档案,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的档案管理。

十一、关于“重要资料使用复印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审批平台。已将人防的审批全部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已经在工作中明确并落实对资料的要求。例如:对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有唯一性的资料,网上资料要求上传原件的扫描件,纸质资料要求为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鲜章;地勘说明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网上资料要求上传原件的扫描件,纸质资料要求必须为原件。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规章流程认真做好审批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部门开展了审批规范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对审批模板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行文规范及行文内容进行仔细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参照市人防办批复模板重新制定了批复书模板,要求文件起草做到稳妥慎重,多级审核,层层把关。做好人防警报系统建设管理,组织厂方技术人员对我县已安装的17台防空警报设施进行了例行的检修、保养和测试,并按计划完成人防警报系统升级扩容,今年全县新增防空警报器10台(其中城区新增8台,乡镇新增2台),确保了“9.18”全县试鸣防空警报成功举行。正在配合县住建部门做好华博苑棚改项目的问题处置及竣工验收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实际竣工验收情况,按程序追收或退还易地建设费。

十三、关于“对廉政谈心谈话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廉政谈心谈话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及时掌握分析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帮助干部剖析根源、排除顾虑、解决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错,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真正得到落实,由人防办主管单位县住建党组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督促检查,根据要求适当开展自查,并根据情况进行指导,抓好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带着问题谈,针对思想问题、作风问题,把问题谈深谈透,严肃提醒警醒,红脸出汗,排出身体“毒素”,真正谈出实效。已开展2022年度的人防系统的廉政谈话,带着问题谈,结合实际谈,起到应有作用。

十四、关于“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为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营造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2022年10月,由党办牵头对各股室(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了再深化、再摸排工作,要求单位、个人要围绕排查内容,明确风险等级,找准排查方法,立足自身岗位,深入开展自查,务必把风险点找准、找实,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台账,抓实抓好后期整改。

十五、关于“抓系统内警示教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为推进深化人防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一步转变我县人防系统政风行风,努力建设一个廉洁奉公、法治为先的政治环境。按照省、市人防办的工作部署,县住建局(人防办)于2021年11月4日召集涉及人防、建筑资质审批、招投标等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住建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以案示警”警示教育会,会议通报了四川省德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卢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十六、关于“保障充实人防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人防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积极与市人防办对接,了解机构改革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内部选拔、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人防办干部队伍,完善和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一支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防队伍,增强人防工作活力。二是建好人防后备队伍,为优化结构提供保证。加速人防工作后备人才的锻炼和成长,重视和强化对人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具备良好的思想作风、较好的理论政策水平、较高的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强化岗位培训,增强人防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干部系统学习人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上级精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十七、关于“抓队伍能力建设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正加快建立完善一套规范可行的工作制度,使人民防空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协调。认真落实“全市基层人防工作站建设推进调度会议”精神,强化组织、制度、财力保障,抓好对各乡镇、办事处人民防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站主要职责和任务在基层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宣传。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防空工作站开展人防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升人民防空工作站的“应急应战”能力。同时,强化人防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人民防空意识。

十八、关于“推动人防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人防办对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各项学习。二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机动通信队伍卫星组网联合训练的各种拉练活动。三是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训练,定期操作通信机动指挥车进行网络联接、每个季度组织人员开展一次野外演练,争取早日参加到各种应急抢险活动中去。

十九、关于“2017年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审批平台。已将人防的审批全部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积极和规划部门对接,已落实在方案文本中增加人防专篇和人防总平面图。三是加强和规划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推进落实并联审批。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落实“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程序,已和规划部门开展并联审批6件次;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进行“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已和规划部门开展并联审批1件次。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错审、漏审等情况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4052217;邮政地址:乐至县通达路39号;电子邮箱:425362919@qq.com。

中共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计划中增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涉及单位业务工作方面重要论述、政策理论。同时完善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党组学习全面深入。将巡察、审计和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纳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加强整改效果巩固和群众反馈。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开展部分乡镇文化站的走访调研,并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充分发挥文化站的功能,不挤占挪用文化站的设施设备,充分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公众号内容。目前,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已全面改版,并坚持每周更新相关内容。加强相关人员对保密知识的深入学习;已落实涉密文件专人专柜保管;建立涉密文件流转登记表。

三、关于“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到位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做好引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国省市优惠政策并落实,主动服务企业;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招引力度,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投资旅游宾馆酒店、特色饭店等,丰富全县旅游业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落实全县县级以上文物安全责任人,协同消防、公安等部门督促责任主体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积极争取国、省下达文保资金力度,加快推进文保项目建设。

四、关于“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配合宣传部,督导乡镇党委履行管好用好舆论阵地的责任落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积极与各乡镇沟通,确保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到位;指导各乡镇对辖区范围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及时处理;督促网络公司与乡镇加强对接,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处理广播不通的问题。

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办文制度,加强了文件内容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照转行为发生。对相关股室与办公室相关责任人的进行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严肃行文规矩,规范单位行文行为。督促下属单位及时建立完善内部审计等内控制度;完善机关财务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定期开展财务内控检查。

六、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文旅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出现;定期开展与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确保文旅市场平稳有序;加强文旅市场主体业主的培训工作,从用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禁毒等相关工作开展培训;加强文旅市场执法人员的自我提高,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实执法能力。

七、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严肃财经纪律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股室及财务人员职责,注重财务审核;由财务人员全面梳理财经纪律相关政策,纳入党组会前学法、党员大会、职工学习会等学习内容。

八、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将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标准执行,做到厉行节约,压缩能压缩的经费支出。组织文图两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加强对宣传品印制的审核把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最大限度盘活资产。

九、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保质保量,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支部资料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中的所有数据、内容记载到位、真实,能够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情况。加强机关支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做好工作分工,确定专人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干部选任监督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对推荐、谈话、考察、公示等各项程序和手续做到完善齐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解决执法人员招录及执法车辆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文广旅工作支持,通过考试、考核招聘、合理调配等方式 ,解决专业人才断档问题。

十一、关于“落实廉政建设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始终将其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层层进行延伸细化,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通过“廉政文化进机关”主题活动,对系统内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各支部通过党员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开展集体、个人廉洁谈心谈话,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政思想防线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机关内部审计及年度考核制度,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年度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和年度考核。

十二、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勤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纪律教育,同时不定期开展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的检查,及时对不遵守相关制度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等的考核依据。二是艺术中心出纳和协会出纳已完全分开。三是艺术中心门市已2021年4月全部移交县国资金融局。

十三、关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成员与所属单位负责人重新学习“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有关“三重一大”尤其是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有关程序要求;各分管领导提前将需要局党组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程,所讨论事项均进行充分酝酿,党组成员均充分发表意见,每一名成员都表态发言,记录人员做好详细记录,同时规范会议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353073;邮政地址:乐至县民乐路63号;电子邮箱:182335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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