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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撤离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从3月1日起对东山镇党委、县水务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县供销社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残联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党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常规巡察,将于2022年5月13日撤离。

按照时间安排,各巡察组将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对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络信访举报平台全部暂停使用。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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